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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法院“四个坚持”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常态化

作者:     来源:博野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0年04月28日     点击:

博野法院在推动非诉融通机制整体工作中,突出加强“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自415日至423日,以“春华十里香”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基层法庭走基层”之春季活动周。旨在破解基层法庭对各行政村情况不明、沟通不畅、宣传不够、解纷不力等问题,打通“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最后一公里”,收到明显成效。活动期间,7个基层法庭共走访全县133个村,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90余次,化解纠纷15件,吸纳各村志愿调解员133人,实现博野各镇村的志愿调解员全覆盖。

    为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常态化工作开展,博野法院主要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争取更大支持。博野法院积极向县委就“一乡()一法庭”工作进行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在组织、制度、物质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主要领导明确表示“全力以赴,大力支持”。

    二是坚持融入大局,凝聚更大合力。博野法院坚持将“一乡(镇)一法庭”建设,纳入全县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中去谋划和推动,实现了在工作上深度融合,在沟通上高效畅通,在机制上创新高效。

    三是坚持统筹谋划,激发更大动力。在工作中,将单次活动与四季主题活动相结合,做到思路明确、主题明确、任务明确、效果明确,调解员以更大的热情和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四是坚持导向管理,提升更大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了调解员激励及退出等机制,吸纳了各村志愿调解员,实现了“一乡(镇)一法庭”在基层非诉纠纷化解体系中的网格化管理,非诉融通机制实现了垂直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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