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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温暖融人心

作者:博野政法委     来源:博野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0年01月13日     点击:

案例一:尊老敬老不能忘,安全责任是保障

20191210日,博野县小店镇西杜村杨大娘步履蹒跚地来到小店镇人民法庭,向法庭寻求帮助,言辞激动,热泪盈眶,希望人民法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驻庭工作人员立即安抚老人情绪,耐心问明原委,了解到杨大娘在傍晚时分出门遛弯儿,不慎走到施工方操作坑旁边,滑倒后导致骨裂入院,施工方一直未予以解决。考虑到操作坑旁并未放置明显警示标志,陈洪涛庭长及法庭工作人员对施工方予以批评劝解。一方面,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任何一个施工单位需牢记于心,道路施工时未放置警示标志本身就是过错。另一方面,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忘,杨大娘年岁已高,生活不易,事故受伤,于情于理都应对老人负责。最终,施工方表示认同,主动对杨大娘予以补偿。此案得以顺利解决。

案例二:一墙倒塌引纠纷,睦邻友好握手和

俗话说“千金买户,八百买邻”。20191225日,博野县城关镇西庄村两位相处多年的老邻居却因为一堵墙对簿公堂。原来,当事人高某和李某两家院内共占一面墙,多年来一直和和气气,但此次墙倒后担心重修是否侵占各自土地,于是产生纠纷。驻庭工作人员立即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引用古人张廷玉“千里家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礼让三分,巷宽六尺的故事,讲述邻里关系友好的重要性,劝解两家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言归于好,恢复了往日的融洽。

案例三:多年邻里闹法庭,悉心化身和事佬

202012日,家家户户、巷尾街头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欢乐中,可小店镇人民法庭却来了一位怒气冲冲的“客人”谭某某。法庭人员了解到,当事人谭某某与未某某两家平日里关系不错,两人长期共用一个排污口,这次,谭某某想要连接排污口排放污水,谭某某多次与未某某进行协商,未某某却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谭某某只好寻求法庭帮助。小店镇人民法庭化身“和事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对未某某做调解工作,因排污口为公用口,两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况且,多年邻居变成亲,双方要学会换位思考,两家感情怎能因一排污口破裂。最终,两家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就是要把法庭建到百姓家门口,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博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筑牢“一乡(镇)一法庭”阵地,用心将人民群众矛盾化解在诉前,积极打造具有博野特色的温情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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