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野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博野县检察院干警在对辖区各乡镇进行实地巡查中发现,程委镇宋村堤口处大量荒草、树叶、垃圾等废弃物被露天焚烧,焚烧面积大、浓烟滚滚,弥漫四周,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且一旁的护堤树木极易被引燃诱发火灾,如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博野县检察院依法向程委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镇政府全面加强辖区禁烧工作管理,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长制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巡查力度,维护好辖区生态环境。程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河堤两侧废弃树枝和焚烧污染区域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利用沿堤大喇叭进行广播宣传,严禁倾倒垃圾、露天焚烧,号召村民维护河堤、河道清洁,保护好辖区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
此时正值春耕时节,农事活动不断增多,露天焚烧不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污染大气环境,危害公众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辛苦劳作的同时,要时刻树牢环保意识,注意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露天焚烧,为维护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守护蓝天净土贡献一份力量。